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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留言 2017年11月1日前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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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201807045 孙先生 留言 留言时间:2018/7/24 17:04:21
留言标题 被小区的流浪狗咬了 物业推卸责任。
留言类别 投诉 提交部门 格尔木市公安局
详细内容 我是博爱巷博爱花园11栋3单元202的住户.于7月24日在小区内被流浪狗咬了,流浪狗在我们单元地下室内住了两个月还下了一窝小狗,飞鹰物业第一时间就知道了(我们单元住着一个物业的),也没有采取任何驱赶措施。我找物业评理,物业以此狗是流浪狗他们管不着为由,不予报销打狂犬疫苗的费用.如果流浪狗只在小区住了1、2天我也不说啥了,流浪狗在小区住了2个月物业知道的情况下不作为.希望有关部门给老百姓做主。联系联系电话18509795438
附件图片
回复内容 7月24日,我局昆仑路派出所接博爱花园保安报警称,园内发现流浪狗一条,请速处置。接到警情后,昆仑路派出所民警立即来到博爱花园11栋3单元了解情况,经走访周边住户,并进行实地查看,确实在该单元地下室发现一条黄色流浪狗和一窝小狗崽。经工作,民警已将该流浪狗和小狗崽妥善处理完毕。格尔木市公安局,2018年07月26日。

  编号:201807044 王一依 留言 留言时间:2018/7/24 10:58:15
留言标题 能否将泰山路汽车站门前十字路口人行道红绿灯时间调长
留言类别 建议 提交部门 格尔木市公安局
详细内容 望贵局实地调研一下,能否将泰上路汽车站门前人行道红绿灯时间调长,行人过马路时间真的不够用,走到一半就得跑步。给学生小孩过斑马线带来非常不便!
附件图片
回复内容 关于网友反映泰山路汽车站门前交通信号灯问题,我局交警支队将进行实地调研,以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调试与设置。 感谢网友对格尔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与监督。 格尔木市公安局,2018年07月26日。

  编号:201807043 小老百姓 留言 留言时间:2018/7/23 18:16:45
留言标题 交警对事故科工作人员态度恶劣。连一个两岁的孩子都不放过!
留言类别 投诉 提交部门 格尔木市公安局
详细内容 本人于2018年7月23日下午4点带着孩子(也是事故人之一)到您单位事故科处理交通事故,由于等待时间漫长,孩子刚开始原意呆,后来怎么哄都哄不了,就开始有些哭闹,这个时候您单位一楼事故科穿白色衬衣那个工作人员(40-45岁,对方不愿 报名字)突然冲着孩子大吼:“哭什么哭,烦死了,出去哭”……在你们工作人员的恐吓中,孩子立马就不哭了,但是我却当场懵了。我第一反应就是:“这到底是您单位请来的工作人员还是哪里来的土匪……”我当时就说:“同志,您什么态度,孩子那么小,她懂什么,您们这是什么地方,不是遇到事情,谁愿意到你这里来”,然后您单位工作人员说我是无赖。还让孩子出去! 尊敬的领导,孩子是当事事故人,我们是来处理事情的,您单位工作人员有何资楼让一个不到两岁的孩子出去,出去安全谁来负责!您单位领导骂我是夫赖,我作为一个企业法人,企业纳税人,你们可以查一下我的信用,看看我到底是不是无赖!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您单位工作人员,连最基本的人伦情理都不顾,最基本的宽容都没,更何况是仁爱之心。这样的工作人员,有何资格为人民服务。 最后,我要说一句,我们是来依法办事的,不是来受气的!生活本就不易,又何苦刁难再三!
附件图片
回复内容 经调查,留言中反映穿白衬衣的人员系交通事故处理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我局交警支队已联系交通事故处理调解委员会对该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下一步,我局交警支队将加大队伍管理力度,加强文明用语的培训,防止相关事件再次发生。 感谢网友对格尔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监督。格尔木市公安局,2018年07月24日。

  编号:201807042 mcz1989 留言 留言时间:2018/7/22 18:05:21
留言标题 幸福嘉园8号楼自2017年八月交房到现在一直安装不了除了广电之外的任何宽带
留言类别 投诉 提交部门 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详细内容 本小区自17年08月交房到现在,一直装不了除广电之外的宽带,我是两年前在租房住的时候就装了宽带,现在我买的商品房已搬入住九个月,问物业说这事不归他们管,去了电信公司说是开发商没有提交相关资料,他们无法装配,又多次拨打开发商售楼部,说这事是公司老板做主,他们不清楚!老板电话又不给我们!多次去华兴大厦找老板,没见到人!请问这事儿该找哪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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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由于开发企业前期工程施工时与三网公司未能达成一致,导致该工程附属设施未能完善,我单位已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完善附属设施,保障小区住户正常使用。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07月25日。

  编号:201807041 住户 留言 留言时间:2018/7/22 11:47:12
留言标题 盐湖三小区楼道照明灯和安全通道指示灯不亮三个月还未解决
留言类别 投诉 提交部门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内容 盐湖三小区1号楼楼道照明和消防指示灯不亮已经三个月了,物业不管不问,不予解决。白天回家开门都看不见锁孔,更别说晚上。楼道消防指示灯不亮,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希望相关部门出面解决。
附件图片 /images/fileslyb2018072211451043.jpg
回复内容

  编号:201807040 千江有水千江月 留言 留言时间:2018/7/22 9:03:14
留言标题 老市委附近车满为患 给行人带来安全隐患 望领导重视
留言类别 建议 提交部门 格尔木市公安局
详细内容 请问世邦3号楼西侧的停车场是属于谁的 是否有合法手续?停车场的规划是否科学合理?本人在3号楼人行道正常经过时就被一辆车突然倒车推倒在地,当时该车辆倒车直接往人行道上倒…… 其二 每到下午 世邦三号楼西侧以及老市委附近每到下午 更是车满为患 公共地方变成私人停车场,附近是广场和幼儿园 又老人孩子们休闲的地方,车太多,对行人也不安全吧,望领导在其位某其政 重视为盼,非常感谢!
附件图片
回复内容 关于世邦广场西侧停车场位置狭小、车位拥挤等问题,我局交警支队已向市政部门进行反馈,由市政部门进行合理施划与管理。对于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问题,我局交警支队将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感谢网友对格尔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与监督。格尔木市公安局,2018年07月26日。

  编号:201807038 李丽 留言 留言时间:2018/7/21 19:05:22
留言标题 公交司机态度恶劣
留言类别 咨询 提交部门 格尔木市交通运输局
详细内容 七月二十一日五点五十六分,在一路终点站上公交车,我问司机还有多久开车,司机边看手机电视边说还不开!你下车去到下面等着去!后来得知她是六点发车,司机非要说下车去等着去!她说,不到规定时间不让上车的,请问确实有这样的规定么?车牌号是qh60910
附件图片
回复内容 现就2018年7月21日格尔木市政府门户网(编号201807038)网友反映的事情,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网友对格尔木公交的关注。网友所反映情况属实,青H60910公交车驾驶员马燕违反了公司《运营服务管理制度》,未及时告知乘客发车时间及未使用文明用语,言语生硬,现对其处以5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求每位驾驶员要改进工作态度,切实提升服务质量,让每位乘客都感受到城市公交的优质服务。同时,感谢广大市民的监督。 监督电话:8431693、8465023。 格尔木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07月23日。

  编号:201807037 李刚 留言 留言时间:2018/7/20 17:48:00
留言标题 市政府出台了老城区改造低矮建筑物政策吗?
留言类别 咨询 提交部门 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详细内容 黄河公司江源路13号,整个黄河宾馆后院在整改范围吗?是必须要拆迁吗,我们接到通知是市政府要罚款,所以必须拆迁搬走,但是院里的修理厂也是低矮建筑为什么不拆?还有我们是合同是明年9月底到期,7月3号通知的,7月底就要搬走,请问是市政府要求的吗。如果市政府下达的绝对服从,但是我们的损失谁来承担?
附件图片 /images/fileslyb2018072017472236.jpg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政府未将黄河宾馆后院未纳入拆迁范围内,市住建局未下达任何罚款通知。您所提到的市政府罚款事宜请详细咨询市爱卫办。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07月26日。

  编号:201807036 远方 留言 留言时间:2018/7/18 11:18:15
留言标题 奥体花园垃圾箱臭气熏天……
留言类别 投诉 提交部门 格尔木市东城区工行委
详细内容 奥体花园垃圾几个箱紧靠文体街商户,臭气熏天,窗户不敢开,这就是所谓的文明城市,无论你们有什么样的理由什么样的不得已……都不应该影响别人吧?实在是太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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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关于奥体花园小区垃圾箱臭气熏天的问题,我区高度重视,于7月19日东城区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天瑞物业公司在奥体花园平房处摆放垃圾箱是为了便于收集小区居民产生的垃圾,我区工作人员及时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小区物业公司监管力度,优化物业小区内垃圾箱布局,东城区保洁公司将一如既往做好辖区垃圾清运工作。格尔木市东城区工行委,2018年07月20日。

  编号:201807035 jianghaowen 留言 留言时间:2018/7/17 18:43:09
留言标题 投诉发改委家属院院内施工单位
留言类别 投诉 提交部门 格尔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详细内容 我是发改委家属院的住户,现在院内在施工,施工单位半夜施工影响休息,车没有地方停放不说,在施工过程中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我今天下班回来,走在挖机旁边,旁边站了很多施工单位的人员,没有任何人打招呼让挖机挺一下,让人先过去,导致挖机转弯过程中差点撞到我,如果我媳妇不是抱着孩子走的快一点,肯定酿成悲剧的发生,施工单位和我们都是相互配合的,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和专人指挥,如果完成人员伤亡,从何处说理,望负责的领导能做出整改措施指示,保障我们的生命不受到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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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编号201807035的网友jianghaowen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该项目为发改委和交通局家属院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项目,由市住建局组织实施。考虑院内人员、财产安全等因素,我委已与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衔接沟通,要求施工方加装安全防护,设置安全告示和警示牌,尽量避免夜间施工扰民,并安排专职安全员每天现场督导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保障院内人员财产安全。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格尔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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